湖北八大专项行动改善生态环境,涉及劣Ⅴ类水体整治等


4月24日上午,在武汉市汉阳墨水湖,一群野鸭在晨雾中飞翔,鸭群中不时传来嘎嘎的鸣叫声,构成一幅生态环境亲近和谐的“画面”。 记者金思柳 摄(资料图片)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6日讯 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必须“实打实、硬碰硬、点对点”各个击破。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实施八大专项行动。

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控源、治污、增容”,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长江流域消除劣Ⅴ类省控断面(水域)整治目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一口一策”,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八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治销号管理。

启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含磷农药和黄磷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取缔淘汰一批,达标改造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有效缓解长江总磷污染。

推动“清废”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2020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整治。

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全省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组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101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2019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厂不达标的国家级园区完成整改。2020年,基本实现其他所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完善,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记者金涛 见习记者李伟凡 汤光磊)

【编辑:符樱】

(作者: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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