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拆脚手架擅自封路引拥堵,项目安全员被拘留5天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0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王美慧)未办理报批手续,擅自封闭公共道路,6月19日,江岸区交通大队对江岸一建筑项目安全员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

球场街的解放南路一端,被人用警戒绳串联共享单车将该路段围挡起来。

6月19日7时许,球场街的解放南路一端,被人用警戒绳串联共享单车将该路段围挡起来,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入,导致周边出现拥堵。原来有一个建筑工地正在拆除脚手架。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巡逻发现后,立即上报指挥室,得知该处道路封闭未得到交管部门审批。

施工方派安全员王某某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提示和劝阻。

据了解,封闭路段内的一个施工项目主体建筑即将完工,需逐步拆除建筑外墙的脚手架。为了防止在拆除脚手架的时候有物品坠落伤及过往行人,施工方出于安全考虑,派安全员王某某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提示和劝阻。

但王某某为图方便、省力气,在没有上报交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找来附近的共享单车和警戒绳,串联起来,彻底将路封死。让王某没想到的是,安全问题是解决了,但却给过往车辆、行人以及周边居民造成了很大不便,并在早高峰期间造成球场街交通拥堵,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江岸区交通大队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19日18时许,王某某被送进江岸区拘留所。

交管部门提醒,按照相关规定,道路施工、封闭要办理报批手续,并且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挡板,夜间要对工地上的沟井坎穴应予以覆盖。

【编辑:金鑫】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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