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生成游戏道具对外出售获利380余万元,获刑

因为私自生成游戏道具等物品对外出售,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运营产品副总监和产品经理因此获刑。

7月6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了这则刑事审判书。

35岁的刘某原是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运营产品副总监,冯某则是该公司的产品经理。

在2017年11月至2020年8月之间,刘冯二人在朝阳区等地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私自生成所在公司所开发的“某”网络游戏中的游戏道具等物品对外出售,非法获利380余万元。

其中,冯某于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参与前述犯罪活动。在此期间,冯某、董某(已宣判)、刘某的下家共计向他们支付人民币200万余元。其中冯某收下家70余万元,刘某收其下家支付的人民币228万余元。

刘某于2020年8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同日,冯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也自行归案。

案发后,刘某的家属代其向被害单位退赔了人民币90万元。冯某的家属也代其向被害单位退赔了人民币1.8万元,后在审查起诉期间又退缴人民币38.2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冯某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日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做出如下判决:刘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冯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王旭)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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