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操纵股价,吃2.6亿大罚单

6月24日,证监会官网最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万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毓投资)的张平、孙忠泽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操纵“柘中股份”,并从中非法获益。

对于张平、孙忠泽操纵股票的违法行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中称,张平、孙忠泽为从事配资买卖股票业务成立了万毓投资作为运营平台,张平负责股票交易决策,孙忠泽参与寻找交易账户及资金划转。

根据万毓投资交易员指认,与张平、孙忠泽合作的配资中介指认及提交的相关证据,相关证券账户中资金来源或去向,委托下单的IP、MAC地址等证据,可以认定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张平、孙忠泽控制45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柘中股份”累计上涨26.35%,其间最大涨幅达到68.18%。

证监会认定,张平、孙忠泽通过多种手段操纵“柘中股份”,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张平、孙忠泽控制账户组采用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的手段操纵“柘中股份”,累计买入3427.5649万股,成交金额82704.55237万元,累计卖出3427.5649万股,成交金额89468.17412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6618.987209万元。

尽管在申辩中,孙忠泽给出了“公司成立不久即解散,后来张平等人交易股票的行为与万毓投资没有关系”等多个理由认为自己没有参与操纵“柘中股份”,请求免于处罚。但证监会对此却并不认同,证监会认为,孙忠泽在与张平合作炒股过程中,参与出资和盈利分成,知悉张平的交易情况,参与寻找账户和资金划转,应当认定张平、孙忠泽构成共同操纵“柘中股份”。

据此,证监会对二人开出了高达2.6亿元的罚单。其中,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并处以1.59亿元罚款,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万元,并处以3971.4万元罚款。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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