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刘洪波
新时代,新一年,还是谈谈“人民”。“人民”在十九大报告中出现了205次,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之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列为发展原则第一条,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阐述在逐渐递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都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
落实十九大精神,措施有很多,党领导一切是根本保障。党的建设一旦宽松软,人民的主体地位就会虚化、弱化和淡化;事实俱在,无须赘言。
人民是主体,这个主是主次之主,分清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是主从之主,辨别什么是主导的什么是从属的;是主客之主,明确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而不只是操劳和服务的对象。
“人民”是初心,是立场,是标尺,是试金石,也是自信的根基、干社会主义理直气壮的依据。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四个自信归总而言是因为社会主义有别于其他主义的进步性:人民建设一个实现自身幸福、自由和发展的社会。
【编辑 华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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