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的“约法三章”,激励当代学生“朴诚勇毅”

红色遗址

私立武汉中学旧址纪念馆



不许向地方要东西,不许假借自己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特殊化活动,不许接受礼物

董必武的“约法三章”

激励当代学生“朴诚勇毅”

“不许向地方要东西,不许假借自己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特殊化活动,不许接受礼物。”武汉中学学生参观完董必武生平展后,被董老和家人的“约法三章”以及1949年至1954年间的6封书信深深感动。

“董必武在世人眼中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一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高风亮节。亲人眼中的他,身居高位却从不自视特殊,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武汉中学团委书记江黛老师指着展板上的书信介绍,1949年7月17日,董必武致信堂侄董良埙,鲜明地指出:“我们社会上有一种很陈腐的甚至很坏的旧观念就是鄙视劳动,认为不劳动而能生活、生活得比劳动者还好才算享福。革命了,必须纠正过来。”


纪念馆内的董必武旧居陈列室


董必武还经常要求亲属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1950年5月8日,他致信在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堂弟董献之,强调要“学习脚踏实地的工作和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的作风”。

1951年2月13日,董必武在给堂弟董贤煦的信中,不仅明确反对他到北京工作,而且要求他力争在农村成为生产模范:“你努力生产,一方面为你一家的生活好,也为国家增产、纳税以报效国家,帮助政府推行政令,当地人民知道你信服你,政府也信用你,到任何地方作事都一样。”

是否努力劳动生产,是董必武要求亲属的一条红线。对农业生产搞得好的堂侄董良俊,董必武很欣慰,在1952年5月13日的信中称赞他“对农业生产很认真,种麦种菜,养鸡养鸭,拾粪挖草,施肥播种都有成绩”。


纪念馆内的董必武雕像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亲属认为董必武在北京做了“大官”,便要求他帮助解决工作、升学、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董必武一律加以拒绝,教育他们千万不要有特权思想。1953年12月29日,董必武致信外甥王俊山,也明确表示不能为他们夫妻介绍工作之事,并且毫不客气地指出:“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应该把革命作为谋个人利益的手段。”

1954年10月24日,董必武致信堂弟董贤煦,就他请求的贷款之事指出:“人民银行的贷款主要是帮助生产,比如为了农业生产缺乏种子、耕具等请求贷款,银行一定会考虑的,这样的事用不着我来介绍。”

“通过入学的校史教育和对董老朴诚家风的展现,传承红色基因,使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接受‘红色文化’熏陶。”江黛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我们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旧址举办开展多项活动,通过一年一度的‘朴诚勇毅’四星评选活动、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不忘初心,逐梦前行’文艺汇演、‘中国梦,我的梦’课本剧大赛、‘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朴诚勇毅’的意思是朴素、诚实、勇敢、坚毅,这是董老的家训,也是我们的校训。”学校旧址纪念馆学生志愿讲解员虞亦舜说,“我第一次看到董老6封书信内容时,非常感动。当了志愿讲解员后,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董老坚持原则、不搞特权、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对我们共青团员来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文/长江日报记者汪甦

图/长江日报记者史伟

【编辑:付豪】

(作者:汪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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