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小区垃圾分类近一年,这些行为要不得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日讯(记者姚传龙)2018年8月,江汉区三眼桥路海虹景小区启动垃圾分类。海虹景内设置有智能分类垃圾回收箱,人们通过刷智能IC卡、APP二维码和垃圾袋二维码,投放垃圾后获得相应积分,兑换生活用品。

张贴有告示的智能垃圾分类箱。记者姚传龙 摄

2019年5月,在小区纸类智能垃圾回收箱上贴出一则告示。“注意:近期发现有居民盗取可回收物品,经系统反馈已查出具体单元户,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禁用卡片使用权,加以公示”。这是怎么回事?

7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海虹景小区,看见该告示张贴在智能垃圾回收箱上。据智能垃圾回收箱所属公司——湖北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告示张贴于5月底,5月31日,相关公示也发送到居民生活微信群中。

手机上收到的信息。记者姚传龙 摄

“发现有人盗取可回收垃圾一方面源于居民反映,一方面由于智能垃圾箱设置有重量监控等功能。”负责人介绍,居民手持智能IC卡打开垃圾回收箱的垃圾投入口后,放入垃圾,垃圾箱重量监控系统会记录可回收垃圾的实时重量变化,以给出相应积分,箱内可回收垃圾重量不增反减时系统会给出异常。

经过调查和系统方记录,相关负责人找到当事人,当事人承认,取出过垃圾箱内的纸板。由于是第一次,对其口头警告,随后再没有发生可回收垃圾被盗的事。

据了解,对于垃圾分类作假的行为,管理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处理,经警告、扣分依然不改,严重影响垃圾分类的禁止使用智能IC卡。截至现在,小区内有一名居民被扣分,是为了增加可回收垃圾的重量在塑料瓶中残留水,扣除其积分2分。

在海虹景垃圾分类宣教中心的墙壁上张贴有垃圾分类计分标准,0.8公斤纸类或者0.1公斤玻璃类物品能够换取1个积分,5分可兑换香皂,40分能兑换食用油。

【编辑:金鑫】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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