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了,未办落户手续导致拿不到安置房钥匙?巡查组督导为民解忧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日讯 已满足落户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未落户,能否获得动迁安置房补偿?近日,在武汉市作风巡查二组的督导下,张先生多年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近期就将拿到动迁安置房的钥匙。

20世纪80年代初,张先生购置了一套50平方米的产权房。2013年,该地块面临拆迁,张先生便签订了动迁安置房补偿协议。但其他一起拆迁的邻居都拿到了钥匙,自己却审查不通过。

原来,动迁安置房要求满足本地户口和他处无住房两个条件。张先生虽然购置了房产,缴纳医保社保已满10年,达到了落户条件,但张先生一直没有办理落户手续。自己的房子拆迁后,落户手续也无法再办理。工作人员查不到户口,张先生便拿不到钥匙。

武汉市作风巡查二组了解到此情况后,与硚口区委、区领导多次上会座谈。经过研判,市作风巡查二组提出要正确解读政策,张先生符合获得动迁安置房的两个条件,但却因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获得补偿,干部们要有担当,合理为群众解决诉求。

按照市作风巡查组的督导意见,硚口区信访局立即召开座谈会推动问题解决。今年7月份,张先生就能拿到房屋的钥匙了。目前,硚口区信访局已陆续解决4户居民的类似问题。

武汉市作风巡查二组表示,接下来,要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据了解,今年以来,在武汉市作风巡查二组的督导推动下,硚口区信访积案的办结率和化解率均居全市首位。(记者杨蔚 见习记者王静文 通讯员李放军 詹鸥 张春生)

【编辑:金鑫】

(作者:杨蔚 王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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