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余建平: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9日讯(记者谭德磊)9日上午,市人大代表、新洲区汪集街陶咀村党支部书记余建平早早来到会场报到,以饱满的热情参加即将在明天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人大代表,此次他关注的焦点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在余建平看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是农村工作的基础,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仍存在村主职干部程序意识较弱、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够、财务支出项目设定不切实际等问题。“创新理财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势在必行。”余建平说,村集体从严理财的关键是扎紧制度的“笼子”。

市人大代表余建平 资料图

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选好用好村党支部书记,发挥红色头雁作用尤为重要。为此,他建议创新村主职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对新当选的村干部可设定一定的标准,特别是主职干部,可采取先提名、后考试、再考核的方式,真正选用一批综合素质强、文化素质高,能干事、有作为、敢担当的村书记;让村干部多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综合能力;还要打破地域界线,试用一批优秀的主职干部,派到其他村或多个村担任或兼任村支部书记,补齐书记难找、书记难当好的短板;此外,要严格考核制度,对村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每年严格实行考核问责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应当免职,让能者上、庸者下。

在选好村支部书记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民主理财监督机制。余建平建议,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为隶属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独立机构,将其从与村“两委”和村民模糊关系中单列出来,突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资金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劳务报酬,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从对村“两委”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建立监督委员会主任定期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个季度要直接向街镇“三资”中心主任、纪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等书面报告本季度村务监督情况以及工作建议,便于街镇有针对性地对农村“三资”实施有效监管。


【编辑 肖月】

(作者:记者谭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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