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这位副站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7日讯(记者鞠頔 通讯员武纪宣)身为党员干部,却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东西湖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钟亚鹏,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进入东西湖区建设局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经查,2018年11月1日中午,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副站长钟亚鹏,监督员张哲峰、余超、陈锋,司机吴耀国在金银湖街“勿忘我”餐厅梅香苑包间,接受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经理和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吃请,餐费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

办案人员表示, 钟亚鹏身为党员干部,接受管理对象宴请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钟亚鹏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执纪者说——

钟亚鹏等人在全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置纪律于不顾,逐渐忘记初心,丧失党性,最终受到惩处。“舌尖上的腐败”看似是吃吃喝喝的小问题,但在吃喝之间失去的是党心民心,更是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前车之鉴也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会越来越严,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讲纪律、守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对“四风”问题盯住不放、露头就打,从一件件小事入手、一个个节点坚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禁而不绝、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公职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编辑:符樱】

(作者: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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