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公共停车位、故意遮挡车牌违停,12分扣光了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9日讯 在江岸区二七横路,张某用锥筒等杂物私占门前公共停车位长达两年,期间停车场公司多次劝阻,但屡劝不改,且长期违停。19日,交管、城管联合执法,对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取缔,并对张某用车衣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200元,扣12分。

道路停车稽查人员指着私占公共停车位的锥筒和轮胎。记者陶常宁 摄

下午3时,二七横路16号门前的一处公共停车位上,被人摆了2个锥筒,锥筒上面套了五六个轮胎,使人无法停车。旁边没有划停车线的机动车道,却停了一辆被车衣罩住全身的车辆。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停车位已经被附近一居民私占了2年。“道路停车稽查人员多次上门,但此人每次总是表面配合,等稽查人员一离开,就又重新占车位。”该工作人员说。

停车场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二七横路的公共停车位,第1个小时收费3元,第2个小时起每小时4元,全天25元封顶,每晚21时至次日7时为免费时段。该工作人员说:“此人夜晚把自己的车停在停车位,可以免费,白天就违停不用交费,但又担心别人占了这个车位,便用锥筒私占车位。”随后,城管和交管联合将停车位上的杂物全部清理。

车主违停,用车衣遮挡号牌。记者陶常宁 摄

长江日报记者现场看到,为了违停不被处罚,此人用车衣盖住车辆全身。江岸交管部门介绍,这辆车违停,而且车主用车衣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相关规定,车主被处以200元罚款,扣12分。(记者陶常宁 实习生田村童 王宇婧 通讯员林铮)

【编辑:刘思】

(作者:陶常宁)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