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长春路交巡大队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又出新招儿——在丽新路辽宁路路口,违法者可选择发朋友圈曝光本人的违法行为并集赞,集满20个赞后可免受罚款、执勤处罚。(来源:东方IC)
“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会产生连锁反应,使通行压力增大。因此,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长春路交巡大队华阳岗负责人梁宗领说,他们在该路口实行的违法者“集赞代罚”措施,是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一次尝试。
“在朋友圈里曝光自己,是对交通违法者的一次警示教育,这次警示教育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传递给更多人。”梁宗领说,“为了让形式更加灵活、人性化,我们还给不想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者提供了缴罚款、执勤两项选择。”
河南省洛阳市丽新路辽宁路路口。
交警在路口指挥交通。
【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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