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到自己和妈妈的裸照及洗澡视频,女孩刚“怼”

如今“偷拍”不再是少数明星才会遭遇的烦恼,以普通人为“猎物”的偷拍现象频频发生。种种偷拍行为,无论是源于偷拍者的窥私心理、不良嗜好,还是非法目的,都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为满足私欲偷拍他人不雅视频的案件。

2017年6月,被告人区某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某公共厕所内,将手机伸到厕所和洗澡房之间的透气窗,拍摄被害人真真(化名)的裸照、洗澡视频。一段时间后,被告人区某某到上址想再次拍摄被害人真真的隐私视频,但拍摄到的是被害人母亲李明(化名)的隐私视频。

2017年12月,被告人区某某通过微信将其偷拍的两段视频、截图等发给被害人真真,以将所拍摄到的视频发送到互联网上相要挟,要求被害人真真拍摄自己的不雅照和视频给他,并谎称自己手上还有更多的视频。

在上述要求遭到被害人真真拒绝后,被告人区某某继续用淫秽语言骚扰被害人,并将自拍的男性生殖器官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害人真真,且再次威胁被害人真真拍摄不雅照和视频发给他,被害人真真仍旧拒绝并报警。后被告人区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审理期间,被害人真真与被告人区某某的家属签订和解协议书,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区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区某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缴获的作案工具组装台式电脑1台、苹果手机1部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遭遇偷拍应勇于揭发、报警

本案中,被告人偷拍被害人及其母亲的隐私视频并以将视频发布出去相威胁,向被害人索要其不雅视频,并在聊天中多次用污言秽语骚扰被害人,向被害人发送不雅照片,其实施了强制侮辱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

“偷拍”不仅发生在公共卫生间,还可能出现在试衣间、出租屋、酒店客房等地方,作案工具多样、藏身隐蔽,甚至伪装成其他一般物品不易被发现,如小打火机、卡通挂件、衣服挂钩、插板插座、消防烟感器……让人防不胜防。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进入试衣间、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可先观察周围环境,查看是否有明显的偷拍仪器或可疑的多余物品,如门缝和间隔上方空间较大,应提高警惕,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万一不幸遭遇类似情况,莫因羞于发声而屈服或逃避,应勇于揭发偷拍行为,要求对方删除照片、视频,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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