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浙大女生被害案一审宣判 2019-07-26 14:46 人民日报 0 “浙大女生被害案”今天一审宣判:被告获死刑;2018年11月该女生在西湖景区被害,嫌疑人自称欠债厌世,想找个人陪葬。 相关新闻: "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涉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被批捕 “浙大女生遇害案”开庭:被告人犯罪动机曝光,“极端卑劣” “浙大女生遇害案”不公开审理,家属代理律师:被告人无悔意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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