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

7月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此前该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并追加处理。

撤销追加处理,这一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轻率的“追加处理”,本就该及时纠正,但更应反思何以出现这类动辄追加处理的现象?既有规定是严谨的,当地教体局不能像橡皮筋那样随意拉长,更不能像橡皮泥似的想揉捏就揉捏。

一旦任性扩大“自由裁量权”,不仅消解制度尊严,更会造成执“罚”混乱。教体局岂能轻易 “拉黑”老师——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处罚有度,不枉不纵,方能服人。

这一事件还引发了教师惩戒权的热议。体罚学生,于法不容,但老师有教育惩戒权,如把正当惩戒动辄扣上“体罚”帽子,会诱导老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最终形成多输局面。

“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依法保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在教书育人中更有尊严和获得感,职能部门责无旁贷。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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