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扫黑除恶 成功打掉一黑社会组织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30日讯(通讯员邱舒 姜书升)2018年,黄陂区政法机关协同发力,一举打掉以王某新为首的“以黄养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这是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打掉的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列为“江城04专案”。

2017年7月20日零时30分左右,黄陂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案,叶店城市便捷酒店门口有二十余人持洋镐把、长砍刀等凶器聚众斗殴。引起区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遂成立办案专班。专案组以“7.20案件”为线索,对全市各家医院展开地毯式搜索,发现江城协和医院收治的病人“刘伟”具有重大犯罪嫌疑。通过一个月调查,成功锁定以王某新上线领导,王某光、王某梅、刘某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

2018年3月21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兵分三路展开抓捕。最终,江城抓捕小组、贵州抓捕小组和湖南抓捕小组分别在武汉、贵州和长沙三地抓获王某、王某梅、刘某及卖淫女、嫖客数人。2018年3月底至5月初,专案组辗转湖南、广东多地搜索王某新踪迹。对王某新在湖南冷水江市的情妇展开侦查,最终于5月7日清晨在冷水江市一处城中村将王某新抓获。

据悉,该团伙成员专门经营管理卖淫场所及卖淫女。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统一购买头盔、防刺服、大砍刀等作案工具。作案的组织性和危害性极强,常在闹市区作案,行为猖獗,极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2018年11月6日黄陂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04专案”,犯罪人当庭认罪,同年12月18日一审宣判,2019年5月5日江城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审判结果为:王某新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王某梅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王某光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至此,这个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土崩瓦解。

黄陂区千里追缴涉案黑财

“打财断血”收实效

近日,黄陂区扫黑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成立“04专案”执行专班,在前期查控的基础上,对一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清查,追缴涉案黑财。经过4日夜连续奋战,查清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状况,执行罚金13.5万元,冻结资金13671.07元,扣押车辆4台,查封房产1套,另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房产1套、车辆1台,已经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局协助办理查封事宜。

2018年12月18日,黄陂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新、王某梅、王某光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组织卖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王某新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梅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王某光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其他数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至四万不等。2019年5月5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是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打掉的第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武汉市专项斗争开展后宣判的第二起涉黑案件,被列为“武汉04专案”。

该案件刑事判决生效后,11名被告人的刑事财产刑部分于5月29日移送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04专案”中除1名被执行人为武汉市人外,其余10人分别为湖南省冷水江市、新邵县、新化县人。

在4天的调查期间,执行专班累计行程近2000公里,走访当地政务中心、车管所、派出所、村委会以及本土银行等单位24家,走访当地村民30余户50余人,制作调查笔录10余份,除部分被执行人亲属代为缴纳罚金外,最大的成果在于查清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为下步强制执行奠定了基础。

另据黄陂区扫黑办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陂区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坚持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经济链条同步进行,做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推进,截止目前已经冻结资金46.5万元,查封房产29处、土地1宗,扣押车辆5台。

【实习编辑  柯妍】

(作者:邱舒 姜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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