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日讯(记者郑汝可)8月1日,武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主持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好用好“浙江经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武汉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市政协主席胡曙光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武汉市《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决定》提出,武汉市将分全面整治、拓面提质、转型升级三个阶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到2035年左右,实现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迁村腾地村湾集并,加强示范引导,提前做好新村规划,让村湾集并工作更有吸引力,更能调动村民积极性;加快推进街乡镇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功能,持续改善街容街貌;加快实施产业振兴,打造有口碑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形成“一区一业、一乡一品”。要高标准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加快补齐“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短板,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参与扶贫事业,营造全社会共同扶贫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保障,优化整合全市涉农财政资金,整体投入、综合利用,防止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以“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为载体,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编辑:金鑫】

(作者:郑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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