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蓝图干到底!武汉城市亮点区块规划,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20日讯 19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城市亮点区块建设的决定》。


《决定》提出:


坚持高点定位,打造世界一流城市亮点区块


城市亮点区块应当以建设“历史之城、当代之城、未来之城”为抓手,集聚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引领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


长江新城应当坚持超前理念、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打造高效高新产业集聚的创新名城、大江大湖魅力凸显的生态绿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先应用的现代智城、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一流的国际友城、百姓富裕安居乐业的创富大城,探索推进“大湖+”发展模式,打造“大湖+”主题功能区,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新城。


长江主轴应当以城市交通轴、经济轴、文化轴、生态轴和景观轴“五轴一体”为引领,优化武汉长江主轴及近岸空间发展,推动武汉大都市由“组团结构”向“中轴结构”发展、向“长江时代”跨越,打造世界级城市中轴文明景观带。


东湖城市生态绿心应当坚持生态优先、林湖统筹、城湖融合、人水和谐,以绿道网络体系建设为牵引,优化提升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促进东湖和周边的城市功能区协调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世界级城中湖典范。


城市亮点区块规划要确定人口总量和建设用地总量上限


编制城市亮点区块规划,应当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总量和建设用地总量上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并落实到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中,确保规划的刚性约束执行到位。要联结历史、通向未来,注重城市文化传承。


城市亮点区块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执行;长江新城、长江主轴总体规划批准前,市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法批准的城市亮点区块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亮点区块规划实施情况。



【编辑 朱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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