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限摩”广州“续禁”……你觉得武汉应怎样?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4日讯(记者孙笑天)武汉“禁摩令”还有1个月到期,会“续禁”吗?8月14日,长江日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关于“禁摩”与否,市民和网友意见不一,在网上展开广泛讨论。14日,长江日报记者对北京、上海、西安等地禁、限摩政策进行了梳理。

北京、上海等城市未完全“禁摩”,但有“限摩”政策

据了解,北京是最早出台禁、限摩政策的城市。长江日报记者检索发现,1992年,北京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 》就规定,  在城区、近郊区,不予核发二轮摩托车、后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牌照。

1997年,北京发布《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规定,在城区、近郊区不予核发农用运输车和各种摩托车牌证。同年,北京还发布了《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规定驾驶京B号牌或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路)道路行驶。

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警民互动板块发现,2018年,该局回复关于摩托车禁行问题时表示,本市关于摩托车的禁限行规定如下:(一)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二)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三)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四)全天禁止外省、区、市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其他道路摩托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标志为准。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上海与北京类似,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以牌照划分,明确指出了市区内沪A、沪B、沪C以及外省牌照摩托车的限行区域。《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快速路禁止摩托车行驶。

广州先后两次发布通告“续禁”,新旧政策均无缝衔接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广州市也开始实施禁、限摩政策,首先限制摩托车新入户发牌。2004年,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在市区全面“禁摩”,有效期5年。

2011年,在上述“禁摩”政策到期之前,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规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延续“禁摩令”,有效期仍为5年。

2016年底,广州市再次发布通告“续禁”。该市发布《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通告》提出,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西安“禁摩”空窗期,摩托车驾驶现乱象

2000年,西安市停止办理摩托车入户挂牌手续,开始施行“禁摩”政策。2017年,西安市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中“禁摩”规定失效后,西安市区内摩托车可以正常行驶,西安市交管部门也开始受理摩托车上牌、考驾照等业务。

据西安媒体报道,随着“禁摩令”到期,市区上路摩托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不守交规、不戴头盔、酒驾醉驾、套牌等各种乱象频出,也引发市民反感。而一些购买了摩托车的市民,也担心一旦“禁摩”新政出台,刚买的摩托车没法处理。

为此,西安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骑手,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上路时要车牌、驾照、头盔齐全。同时骑行时要做到不超速、不逆行、不酒驾,要和私家车一样,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编辑:朱曦东】

(作者: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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