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成“老赖”!自称“我是局长,大家还是比较信任我”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6日讯(记者李玉莹整理)8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当官想发财 借钱变老赖》,文中介绍,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陈适民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大额资金,以借用之名挪用公款,并长期未还。局长变老赖,最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巡察组进驻我们单位后,我内心特别害怕”

“今天,我是来投案的,我辜负了组织的栽培与信任,现在来认错悔罪……”2017年11月8日下午,沅江市纪委办案人员接待了前来投案的时任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局长陈适民。

2017年10月31日,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城管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对该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

“巡察组进驻我们单位后,我内心特别害怕,觉得自己的事情肯定要败露了。”痛定思痛,陈适民决定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陈适民出身农村,母亲是一名乡村教师,对他的要求一向严格。从参加工作成为一名老师到担任市直单位的一把手,陈适民凭借着自身的刻苦努力和严格要求,成了同事心中羡慕的“新星”和母亲眼中优秀的儿子。

不承想,当上一把手后,陈适民却逐渐被物欲所影响、异化,放松了脑中紧绷的纪律弦,放纵了内心深处掩藏的欲望。

为发财赚大钱,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大额资金

2012年,时任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陈适民投资20万元入股,和表妹等人合伙开了一间茶餐厅。后来,茶餐厅生意越来越冷淡,不得不亏本转让,陈适民也因此亏了十几万元。

亏了钱的陈适民不但不顾忌自己经商入股的行为已经“踩了红线”,反而一心想把这些亏了的钱再赚回来。

2013年,年近50岁的陈适民认识了一名“80后”女子盛某。盛某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做生意的女强人,每天向陈适民介绍自己的生意如何赚钱,陈适民便信以为真,为了发财赚大钱,他开始以投资为由,疯狂向他人借钱支持盛某扩大经营。

就在陈适民债务缠身时,2016年1月,他调任市城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开始打起管理服务对象的主意。一时间,很多承包商主动向陈适民靠近,寻找合作机会。

2016年8月,沅江市建筑承包商陈某找到陈适民,想在沅江市承包一些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不久,陈适民便提出要借钱,虽然当时陈某手头资金并不多,但还是凑了2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了陈适民。之后,陈某如愿承接了3个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总价共计90余万元。

2016年2月,陈适民担任市城管局局长不久,便以自己资金困难为由,多次向下属单位污水处理厂厂长刘某(已另案处理)提出要从污水处理厂“借”款30万元。刘某起初不同意,但碍于陈适民一把手的面子,2016年3月,刘某以预支采购备用金的名义将30万元公款“借”给了陈适民。陈适民“借款”后却一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至案发前仍未归还公款。

幻想“借鸡生蛋”,结果却“鸡飞蛋打”一场空 

不少承包商发现自己借给陈局长的钱很难要回来,如陈某借给陈适民的20万元,虽多次催促,但直到案发时仍分文未还。 

这几年,陈适民以“投资经营鱼码头项目珠海那边的工厂设备要进行检修,需要资金周转”等借口,向承包商一共借款600多万元。借来的钱,大部分转账给了盛某进行投资。

而另一边,盛某却拿着他的钱过着挥霍无度的日子,并没有投资做生意,陈适民的债务也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数额远超其偿还能力。

2017年11月,陈适民主动到沅江市纪委投案,一场局长变“老赖”的闹剧终于划上了句号。

2018年5月,陈适民因挪用公款罪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考虑其主动自首、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被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免刑,被挪用的公款30万元返还沅江市污水处理厂。

公职人员变“老赖”并非罕见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公职人员变身“老赖”的案例并非罕见。

2017年1月23日,湖南《邵阳日报》刊登了一份由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这份34人的名单中,就有10名公职人员。

其中还包括邵阳市原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郭晓宏。之所以成为“老赖”,是因其在2011年12月以帮他人安排工作为名收取所谓“经费”16万元,但实际并未按承诺兑现,之后亦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该16万元的返还义务。

2017年7月,由于无力偿还兴化张郭镇集体资产1648.35万元,兴化张郭镇当地的名星企业九寿堂公司党支部书记、实际负责人徐开泉被依法司法拘留。

2018年,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你身边有这样的“老赖”吗?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辑:符樱】

(作者: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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