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办假证:形式主义结出的怪胎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评论员 邢帆

最近,有网友举报云南省昭通市的一个副镇长罗某,涉嫌伪造一百多张身份证,目的是补足当地对二孩妇女进行医学监护的人数。

事情发生在2016年,由于二孩高龄产妇死亡率升高,所以当地县政府要求对二孩妇女实施医学监护。但在一些乡镇上,大量二孩妇女常年在外打工,为了完成任务指标,盐源镇副镇长罗某便办了一百多张假身份证来完成任务。

对伪造身份证,《刑法》中有明确的定性:“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副镇长罗某实际上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罗某身为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当好知法守法的表率,还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甚至为此不惜逾越法律的底线,这样的行为不能高举轻放、就此放过。

然而,此事更值得反思的是,这样的硬性指标如何来的?对二孩妇女实施医学监护,本来是利于民生的好事,但是,好的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如何得到好的效果?县一级政府有没有调查研究,是不是充分了解乡镇情况,或对乡镇情况了解但视而不见,对问题没有积极拿出变通办法,以致下级政府在操作过程中,无法结合现实来推进。一个好的政策,就这样从形式到形式,从指标到指标,不但没有造福政策中的主角——二孩高龄产妇人群,还让下级基层干部以犯法的代价弄虚作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贻害之深,可见一斑。

【编辑:付豪】

(作者: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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