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着了!“套牌车”上路行驶,交警紧盯十多天将其查获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1日讯  “‘红色马自达轿车’又出现了,正往六渡桥方向行驶,路口民警注意拦截!”20日,江汉区交通大队车辆涉牌案件查缉专班民警陈敏正在对一辆涉嫌“套牌”违法的轿车进行布控。

“车辆已拦截,司机已控制,正在进行核查!”听到执勤民警反馈回来的消息,陈敏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这辆紧盯了十多天的马自达轿车,终于被“套”住了。

8月9日中午12时许,“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报警显示:一辆号牌为鄂A8**25的红色马自达轿车涉嫌套牌,正在航空路行驶。等民警赶到现场时,车辆早已不见踪迹。通过分析车辆行驶轨迹,民警发现该车极少进入三环线内行驶,于是借助“车控网+”系统,进一步摸清了该车行驶的时间、路线等规律,并专门制定了查缉方案。

8月20日中午11时50分,“红色马自达轿车”出现在中山大道附近,民警分析其极有可能前往友谊路,于是立即调度两组警力进行查缉,最终将其查获。经查,鄂A8**25登记信息系一辆红色荣威牌轿车,红色马自达轿车已为其产生了两条电子警察记录,共罚款400元,记6分。随后,民警在红色马自达轿车的后备厢内搜出该车的真实号牌。

据司机杨某交代,该车系其向朋友所借,并不知道车辆悬挂的是其他车辆号牌,“套牌”违法应该是车主所为。但根据多个视频监控系统拍摄的照片显示,杨某并非第一次驾驶该车,其向民警所做出的辩解并不能完全采信。

目前,江汉交警正在对车主陈某、司机杨某一并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决定。江汉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时,应当核实车辆信息,重点查看悬挂的号牌是否与行驶证相符,一定不要驾驶“问题车”上路。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记者魏娜 通讯员董冠男 李航)

【编辑:朱曦东】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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