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名居未达交房标准强迫业主收房,区城建局已介入调查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8日讯(记者殷花)近日,长江日报记者接到市民刘先生投诉称,自己在东西湖区购买的凯旋名居项目尚未达到交房标准,开发商便通知业主收房。

据介绍,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凯旋名居项目的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在没有房屋竣工验收证书的情况下,开发商通知业主于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前往项目验收房屋,并要求补缴房屋面积差价。业主拒不收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针对王先生投诉的问题,长江日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凯旋名居项目内部的公共基础设施尚未达到实际交房条件,安防、道路建设有待完善。据业主介绍,“项目施工单位在2017年下半年消极怠工,直到交房期限前一周才开始赶工。在前期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还未交房楼道墙壁就已经出现裂缝。”

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凯旋名居”项目系武汉戎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暂未取得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证明,未达到交付条件。根据《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东西湖区城建局正在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信用扣分处理。

关于补缴房屋面积差价的问题,开发企业称已聘请测绘服务单位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处理面积差异问题。另外,涉及到违约金问题,区城建局工作人员已约谈开发商,督促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解决。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购房人也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祝洁】

(作者: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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