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5次下调的企业红利反被“二房东”截留,武汉工商户获上亿元用电退费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 要确保电费降价的红利传导到电力终端用户,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从4月起,武汉市开展了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22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整治共清退加价收取的电费过亿元,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4月以来,我省先后5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但是,部分转供电主体不执行目录电价、截留降价红利,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致使国家电价降价政策无法惠及电力终端用户。“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主要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今年5月,东西湖中心广场商铺租户张女士就曾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该广场物业除了收电费,还加收了电力维护费。突出问题是,部分“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国家定价,以所谓的“电力维护费”“商业服务费”等名义,向主体内的商户分摊或加收电费。

今年4月以来,针对这一现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的督导下出动千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提供的6124个转供电收费计量点名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千余人次,联合供电部门开展全面摸排,建立转供电主体清单台账,对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实行全面掌握、全面监控,并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或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据统计,截至发稿时止,全市确定的一般工商业转供电主体2717家,2479家转供电主体执行了目录电价,清退户数67990户,清退金额10796.95万元。

目前,全市已立案121件,其中,硚口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均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总计490775.4元。

服务提醒:

遭遇电费加价可拨打12315投诉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介绍,工商户如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超过目录电价标准的,可以随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丽华 实习生范仁风)

【编辑:金鑫】

(作者:刘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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