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开兰博基尼拍撞人视频,处罚来了!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1日发布警情通报:

8月21日10:40分许,我局接群众举报称: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我局立即指令交警支队、郑东公安分局介入,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明,2019年8月17日,晁某(男,26岁,漯河临颍人)和曹某(女,55岁,漯河临颍人)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当日17时28分许,晁某将一辆(豫A1***1)蓝色兰博基尼跑车停放在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东北角,假装与曹某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其朋友刘某(男,24岁,商丘柘城人)负责摄像。全程拍摄用时40多分钟,造成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东半幅严重拥堵。

目前,交警六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对晁某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倒车等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郑东公安分局商都路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分别对晁某、曹某、刘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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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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