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话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对于公众关心的带薪休假、国有景区门票等,有哪些好消息。

9项政策举措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改造提升演出场所和博物馆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

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升消费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

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确定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并动态考核,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

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优化游览路线和方式;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节假日及高峰期交通管理;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邮轮游艇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游等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

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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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

“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

此后,已有许多地区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

安徽: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休假制度

2018年6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认真落实休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统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干部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应休尽休

2018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规定: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应休尽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

贵州: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带头休假

今年2月,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休年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贵州省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当带头休假,中层干部及一般职工应当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各单位在统筹安排全年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当认真安排职工休假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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