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世纪阳光花园86户商户收到退还电费10.6万元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智 通讯员阎勇)近日,世纪阳光花园三位商户将一面绣有“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管局,代表该小区全体商户感谢该局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为86户商户退还多收取的10.6万余元电费。

2019年7月9日,世纪阳光花园的商户艾新伟、栾国武、宗波三位商户来到武汉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物价科咨询转供电收费政策。该局物价科工作人员回复,按照最新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我省不满一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标准为0.6907元/千瓦时,电损耗损计入比例不超过总表计量数7%收取,电费及电损最高按照不超过0.739元/千瓦时收取。

商户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武汉世纪万达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一直按照1元/千瓦时收取电费,但自从2018年4月1日起,国家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该小区物业于去年年底按照国家目录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对于之前多收转供电价款希望该局监督该物业退还多收电费。

针对世纪阳光花园商户反映的相关问题,当天,武汉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物价科工作人员上门对武汉世纪万达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经提取相关收据发票及台账资料显示,该物业按照0.739元/千瓦时收取电费,根据现行标准符合政策规定。同时,该物业部分退还了转供电环节收费多收价款。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提醒告诫,并要求武汉世纪万达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认真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将降价政策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

通过该局多次现场督办,目前武汉世纪万达物业公司已分批向世纪阳光花园86户商户退还前期多收电费共计10.6万余元,其中艾新伟等三位商户共收退款3.2万余元。

据悉,从2018年4月以来,武汉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电费降价的惠民政策,将实惠传导到终端用户。截至目前,该局督查相关单位向全区3771户工商业商户退还多收电费565.99万元,涉及转供电主体1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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