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股票暴跌,债权人慌了!执行法官一天跑三省解冻保值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29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王田甜)云南一公司用股权抵债,进入执行程序,虽然170万股的股权被武汉中院抢先拿到了,可涉案股票几个月间跌了一大半,如不尽快变现,担保资金就会严重缩水。长江日报记者29日从武汉中院获悉,执行员为了迅速解冻股权,一天内往来三省奔忙,与时间赛跑。

5.66亿元巨额款项进入执行程序

2017年7月,湖北A公司向云南B公司支付5.5亿元用以购买7500万股股票,约定云南B公司将其持有的7500万股流通股票收益权转让给证劵公司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云南B公司自愿以其持有的17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赵某承担保证责任。

2018年6月,云南B公司未依约支付当期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多次催收无果,湖北A公司将云南B公司、赵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对剩余股票收益实现款项5.66亿元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任务分配到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干警付青华、吴燕鹏手中。2019年6月初,刚收到案件不久,付青华发现半个月前,深圳中院就因其他案件,冻结了云南B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如果深圳中院先执行股权,武汉债权人可能失去保障。

170万股股权需尽快变现

付青华火速向深圳中院发出《商请移送执行函》,说明武汉中院是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请求深圳中院将170万股股权的处置权移送给武汉中院。7天后,深圳法院应允移送。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吴燕鹏、李敏不顾酷暑赶赴千里之外的昆明市,对云南B公司、赵某夫妇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对被查封的房产张贴封条,共查封被告一处商铺、一处住房(包括两个车库)。

“尽管170万股的股权被我们抢先拿到了,可涉案股票跌得厉害,从3月份的7元多,一路下跌到现如今的3元多,如不尽快变现、尽早处置,担保资金就会严重缩水,债权人的权益将会受损。”付青华说。

执行干警在金华券商营业部办理冻结账户手续。

要处置质押股权,首先要去位于上海的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解冻。8月16日早8时,付青华和吴燕鹏早早等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门口拿号排队,9点钟一开门,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办完解冻手续后,直奔虹桥火车站,买了时间最近的一班高铁票,赶往300里外的浙江省金华市,去券商营业部冻结被执行人的股票资金账户,确保股票交易的每一笔资金都能直接进入法院账户用于还债。

执行干警蹲在车厢连接处吃午餐。

正值正午,飞驰的列车上乘客们在座椅上昏昏欲睡,可付青华和吴燕鹏没有买到坐票。就着候车室打包的2份盒饭,2位执行干警蹲在列车车厢的连接处,一只手捧碗,一只手扶着摇晃的车厢墙壁,就地解决了午餐。

13时51分,执行员们抵达金华市某证劵营业部,等待工作人员上班。16时,2名执行员圆满完成任务,踏上了回武汉的列车。 

“夏季执行风暴” 执行到位10.5亿元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8日武汉市两级法院开始“夏季执行风暴”行动以来,截至到8月26日,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968人、搜查122次、拘传49人、拘留59人、罚款11人、扣押车辆15台、移送公安追抓7人、移送拒执罪1人、腾退场地31处,共执结案件1268件,和解85件,执行到位10.5亿元。

【编辑:金鑫】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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