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利益协调是一种“笨功夫”丨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杨于泽

山东济南市近日公布《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这个惠民举措。这个地方政府文件是在原《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来,一方面规定反对加装电梯者无需“自证受影响”,另一方面宣布加大对加装电梯的补贴力度:四层的补贴16万元,五层的18万元,六层的20万元,七层的22万元。

加大补贴力度,目的是推动加装电梯的进程,但允许住户无证据反对加装电梯,似乎是制造“反对派”。实际上并非如此。济南市认为,住户不赞成加装电梯乃基于其合法权利,这项权利理应得到尊重。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街道、社区对住户利益的协调,在济南市近两年的加装电梯试点中,实际上都进展顺利。

近两年,很多城市把加装电梯作为惠民政策提上议事日程,但推进过程中也碰到政策不协调、住户意见不一致等问题。有些老旧住宅中,顶层住户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很高,而一二层住户往往态度消极,结果形成“一票否决”的局面,最终出现加装电梯的惠民之举推进难。有些城市虽然政府给予补贴,但工作仍然难言顺利。

图片东方IC

就工作思路而言,首先必须认识到,加装电梯实质是一个住宅不同楼层的住户之间利益调整问题,回避其中的利益调整问题,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住宅作为一种不动产,背后是业主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加装电梯,是对这种既有契约的改变,涉及住宅结构改变、出资分摊、运营成本分摊、施工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因为要加建电梯井,可能会影响一二楼住户的采光、视野等。加装电梯既然涉及契约与利益调整,尊重所有人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种利益调整还体现在,加装电梯很可能改变房价在不同楼层间的分布。对于未装电梯的住宅来说,过去是底层价格高,而高层价格低。但现在事实证明,在加装电梯之后,老旧住宅有可能出现了房价“倒挂”,即相对高层的房价涨了,而一楼、二楼房价相对跌了,据说有的地方这种价差幅度还很大。这也是明显的利益格局调整。

既然确实存在利益调整,那就不应当允许单向的利益调整而不进行利益平衡。实现利益平衡,前提是尊重全体住户的合法权利,包括反对加装电梯的权利。再在尊重大家权利的基础上,让获利的住户让利,使利益受损的得到合理补偿。这就需要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加强民主协商,对住户利益进行协调,实现利益均衡。

既然加装电梯上的立场分化原因是利益分化,那么在住户之间进行利益协调,就是推进工作的必由之路。这种工作思路看起来有点笨,但“笨功夫”往往有用,实际上是一种大智慧。通过经济补偿,一是补偿建筑结构改变对低层住户造成的损失,二是补偿加装电梯后可能出现的房价调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住户利益调整的公平化。如何进一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进展,这是一种有益探索。

【编辑:朱曦东】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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