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西渐】从《赴宴者》看严歌苓的语言迷失


文/蔡小容

严歌苓30岁开始学英语,学了一年零七个月,托福考了577分。仅有托福当然是不够的,她在美国读书期间,利用在餐馆打工的时间间隙,背写在手腕内侧的单词。她在小说里记录了她某个阶段的英文阅读能力:一小时的最大阅读量是15页;她一学期选了五门课,逼近极限,读不完的书,她靠不睡觉拼出来。乘车时她总是带着书的,有一次在从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她读完了“Lolita”——《洛丽塔》。

严歌苓一向手不释卷,到美国后的数年间,她不读任何一本中文书而完全用中文写作,读英文书而产出中文。这种“矛盾的一体两面”,个中玄妙,唯她自知。中英两种语言产生于不同的思维模式,故尔有着不同的结构、时态和遣词造句方式。两种语言的转换、交汇与互动,时常给她灵感。她写《拉斯维加斯的谜语》中的老薛为了躲债,在房间里兜兜转转磨时间,“制造些不必要的旅途”,这是从英文里信手拈来:make unnecessary trips。

但她一直感到遗憾,为中国文学在翻译过程中语言效果的流失。中国的语言是基于视觉的,西方的语言都是基于听觉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汉字的意象造成的视觉上的美感,很难转化到另一种语言中去令人意会。这就是她尝试直接用英文写作的动因,她出版了一部英文长篇,美国版叫“The Banquet Bug”(《宴会虫》),英国版叫“The Uninvited”(《不速之客》),中文译本(郭强生译)叫《赴宴者》。

意图以两种语言与文化资源演绎出更大的格局,严歌苓选择写作题材时肯定是考虑了受众的。一个下岗工人,由于偶然的阴差阳错,摇身变为记者招待会上的贵宾,从此他以此为业,用一个虚假的记者身份赴一场场饕餮盛宴,阅尽各种美食与人等。小说反映了诸多的社会现实:农民工、按摩女、新闻造假、房产泡沫……通过一个“宴会虫”骗吃骗喝的怪诞生活,展现出充斥着人性堕落与腐化的欲望盛宴,写作手法是黑色幽默、反讽、荒诞。

此书在英文世界里得到了一些赞扬,出版后《纽约时报书评》《泰晤士报》等多家报纸纷纷撰文称其:“既是荒谬的身份错乱闹剧,也是尖锐的社会评论”,“充满智慧、节奏紧凑”;但此作也遭到不少批评,认为它“说服力孱弱,逻辑混乱,人物扁平,语言粗糙”,是一部“用夸张而扭曲的想象叙写‘中国’”的“媚外”之作。我读过此书的英文版,不得不说,它不能与严歌苓的中文小说相比。除开主题的偏差、情节的可信性等原因,此作失败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语言。

严歌苓自己在后记中说,用英文写作是她跟自己过不去。一个句子在电脑上反复写三四遍,还吃不准哪一句最好,如此吃力地硬写,写出来的东西可想而知是什么效果。严歌苓的英文与严歌苓的中文是完全不可比的。中文是她把握了其内在精魂的语言,英语是她30岁以后才去学习得来的、远不够谙熟的语言。她在《人寰》里的描述恰好说明问题:“我有时更喜欢我这英文的一半。它好像是年轻的……无辜的。它鲁笨、稚拙、直率。它是我的年仅十八岁的语言啊……”

在汉语世界中,严歌苓游刃有余,汉字被她运用到神奇的地步。而严歌苓的英语,瘦、钝、缺少弹性和余味,虽然达意,却远远达不到灵动与优美,尤其行文中刻意使用的美式英语的粗犷、调侃让人心生排斥——这不适合严歌苓,也不应该是严歌苓。

语言的好坏直接决定一部文学作品价值的高低,事实上,严歌苓比一般作家更深谙中文的优美。她的中文千锤百炼,意象丰富,韵律考究,她拥有自成一格的语言体系,能做到这样的中国作家屈指可数。她应该坚持中文写作,至于作品的受众是否受限,作品的文字在翻译过程中是否会流失,那不是一个作家需要考虑的问题。我相信,即使经典的中国文学作品在翻译过程中流失了大量的神韵和生命,以汉语为存在形式的它们依然是世界文学之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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