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动接受到“我的婚姻我作主”,中国人的婚姻观变了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2日讯(记者毛茵 通讯员李丽)“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1949年到2019年,每个年代的婚恋都打上了各自的时代烙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人的爱情婚姻状况也经历了翻天覆地和跌宕起伏。 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召开的座谈会上,湖北省婚姻专家对70年婚姻现象做了深入总结和探讨。

从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嫁,从工农兵吃香到商贾受捧……有人概括:婚姻走过的70年,是由传统主宰向人性回归的70年;是经历了爱情缺失、爱情迷失,最终回到“家庭”的70年。武汉大学社会学家周运清教授说,70年来,我们从被动接受婚姻到“自己找婆家”,从速配爱情到“丁克”家庭,从“剩女”流行到“我的爱情我做主”……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职业、家境成择偶重要因素,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也吹醒了中国人的婚姻观,主动追求幸福婚姻的步伐越迈越大了。1981年,《市场报》刊登了“新中国第一则征婚启事”,征婚启事从此成为未婚男女主动出击的重要平台,并催生了婚介产业的蓬勃发展。择偶标准迅速更替。

周运清教授认为,伴随时代的变迁,人们的婚姻观价值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进入21世纪,婚姻的私密性和个人自由得到更多尊重。2001年,《婚姻法》再度修正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的变迁。禁止家庭暴力、夫妻间相互忠实等基本原则被列入新法。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结婚离婚不再需要到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婚检也不再是必过的门槛。

从1950年《婚姻法》出台至今,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从强调形式平等到关注实质平等,再到关照弱势群体利益,每一次进步都体现了社会发展进步,并始终保持着法律对正确婚恋家庭观念的引领,在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家庭关系的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增珍会长充满激情地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从一部只有27条规定的《婚姻法》,到一个逐步完备的法律体系,近70载的悠悠岁月里,婚姻家庭立法犹如一面坚实的后盾,守护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姚锦霞教授对于老年人心理服务的分析代表了现代老年人的普遍需求。各位专家相互交流专业研究经验,并郑重承诺用专业精神与专业能力为湖北省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见习编辑:刘益谦】

(作者:毛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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