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往返武汉进城检查卡点的车辆,可办理《快检通行证》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14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陈龙)为保障在武汉市举行的重大国际性活动顺利进行,武汉市公安局于10月15日0时至10月30日0时期间,将对经外环线进入市区的车辆、人员、物品全面实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为方便经常往返进城检查卡点的市民快速通行,武汉市公安局将对符合条件的本地车辆核办《快检通行证》,在经过公安检查卡点时予以快检通行。

一、申领条件

机动车为本市在籍(“鄂A”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包括单位上下班使用的通勤车辆(不含旅游包车)。

二、办理流程

(一)有需要办理《快检通行证》的市民群众,可以到青山(钢城)、洪山、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派出所办理(名单附后)。

(二)办证时由使用车辆的驾驶员本人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分局指定派出所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快检通行证申请表》。企事业单位、公司名下机动车需集中批量办理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材料。

(三)派出所窗口受理后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办人,签订《承诺书》,当场制发《快检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三、使用范围

《快检通行证》的申领时间和有效期均为10月15日0时至10月30日0时,仅用于车辆通过公安检查卡点时使用,其它情形无效。持《快检通行证》的机动车需遵守此期间武汉市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规定。

四、违规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公安机关当场收回《快检通行证》:

1、转让、转借、变造、涂改、损毁通行证的

2、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与登记信息不相符的;

3、携带各类违禁物品的;

4、不服从公安民警交通引导、指挥的;

5、遇民警安全检查时,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临时性管制措施的情况。

警方提示:请在此期间通行频率高、有需求的市民,可按需办理《快检通行证》。未办证的,不影响正常通行,各检查站点实行车辆智慧安全检查,时间也仅为2分钟/车。请市民按需安排,无需集中扎堆办理。

附《快检通行证》办理点:

【编辑:刘思】


(作者:谢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