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制来了

长江日报融媒体(通讯员杨洁琼)谁投保,谁缴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2019年11月1日起,湖北将正式步入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制时代,施行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和手机短信验证。车险投保实名验证,主要是通过手机号码校验、手机短信验证和缴费帐户信息实名校验三个系统功能控制,规范投保环节流程,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就是指投保人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需要通过个人的手机短信进行出单验证,同时确保缴费帐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一致。

实名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车险销售行为

实行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制,使车险销售流程更为规范,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投保人同意,擅自出单承保,切实保护投保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减少了保险纠纷投诉。同时,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提高车险客户信息真实性。

实名投保:投保方式不变,保费不会因实名制而增加

消费者购买车险的价格与保费支付方式无关,不会因为实施投保人实名缴费而增加。对家庭自用车而言,车主仍可通过电话、官网、手机客户端等方式足不出户为爱车购买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险投保人与车主不一致,该投保人最多只能投保3辆车辆保险。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缴费实名认证后,消费者可通过本人的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一次性全额支付保费。对于投保人使用现金付款、投保人信息和缴费账户信息不一致等其他特殊情形,消费者可咨询保险公司或到保险公司经营场所内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将对承保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影像资料。

实名验证: 严禁第三方机构垫付保费

实名制实行后,投保人需使用本人实名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代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垫付车险保费。承保机构须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车主信息一致。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几个地区实行了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车险实名认证的相关政策,各位车主朋友一定要时刻关注,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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