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因个人原因请辞全国政协委员

据《新闻联播》报道,11月7日,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接受刘强东因个人原因请辞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本人应当辞去委员。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名单上共有2158人,刘强东名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界别。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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