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需为主治医师、配备急救设备……在武汉开诊所新增这些要求

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12日讯 今后,在武汉开办诊所的医师必须为主治医师(比副主任医师低一级)以上,诊所内必须配备氧气瓶等急救设备。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对包括武汉在内的10个试点城市提出了新的诊所标准。

武汉新开诊所必须配备急救设备

根据新标准要求,诊所要配备急救设备,包括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这些要求在旧标准中没有提到。

武汉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表示,诊所配备急救设备,目的是在居民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施救,扩大急救系统的覆盖网络,全市共有2000多家诊所,数量比所有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加起来还多,因此可以说诊所是离患者最近的医疗机构,配备急救设备将有效救助紧急患者。目前,武汉的诊所有急救设备的还不多,下一步会要求现有诊所增设急救设备,新开诊所必须配备急救设备。

新标准提高对诊所医生的要求

在人员配备方面,新标准提出,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这些要求与旧标准相同,但新标准新增了“医师需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这一项,提高了对医师的要求。主治医师比副主任医师仅低一级。

在硬件设备方面,新标准提到,诊所要有基本设备,以及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这两点与旧标准相同,同时新标准还特别提到,“其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了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相关设备”。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解读,“新标准重技术而轻资产,提高了对临床医师的要求,弱化了诊所建筑面积、医疗设备等要求,可以看出,国家希望促进诊所的发展,给老百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据介绍,这一新标主要针对西医诊所制定,目前,武汉大多数诊所的医生能达到主治职称,不排除有医生从业多年但没有晋升职称,护士均是执业注册护士。在硬件条件方面,只有部分诊所能达到要求。下一步,武汉市新开设的诊所一定要符合新标准,已有的诊所向新标准靠拢。

武汉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决定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试点内容重点包括:新开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调整诊所基本标准等。

武汉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表示,诊所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了诊所的准入程序,新开诊所只要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取得许可证就可以开展执业活动,放在以前,卫生健康部门还要上门审查。准入程序简化了,但对诊所的专业要求提高了。

已经存在的诊所逐步向新标准靠拢

今年9月,武汉启动了试点工作,全市新开业的诊所,必须达到新标准,才予以备案。对于已经存在的诊所,武汉市将通过各区卫健局敦促提高服务水平,向新标准靠拢。

武汉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表示,社会办医是对公立医院的补充,推动诊所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记者黄琪 通讯员陈莉 喻涛)

【编辑:金鑫】

(作者:黄琪)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