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同步调整1053项医疗服务价格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 11月30日零时起,武汉将取消全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105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这是继2017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

日前,武汉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武汉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对现行综合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4大类419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的1053项进行调整,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平均调价幅度为5.25%。

据介绍,此次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其主体内容可以概述为“三个一”,即一取消、一降价和一提升。“一取消”为全面取消我市全部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一降价”为降低部分主要依靠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试剂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共437项。“一提升”是指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616项的价格。

医用耗材,是指治疗过程中除了医疗器械和药品以外,消耗很频繁的配件类产品,常见的有一次性注射器、简易雾化吸入器、人工关节、眼科人工晶体、心脏支架等。此前,根据规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可在医用耗材实际购进价格基础上加收3%-8%的费用。此次改革后,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加价全部取消,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7年我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结合此次价格调整,通过取消药品、耗材加成、降低部分检验检查费用,让开药、使用支架和导管等医用耗材,不再给医疗机构带来收益。

长期以来,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被低估,一些服务性收费低于成本。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更加尊重医务人员服务和技术价值。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坚持升降同步,使用耗材较多的病种,费用可能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病种,费用可能会上升。

根据2018年医保基准库统计,本次调整的1053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有1016项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其中个人自费的37项均为调减项目。医保支付项目占96.5%。此外,为避免增加重症患者就医负担,对涉及重大疾病、癌症患者的医疗服务价格未予以调价。

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到底会给患者带来什么好处,下面这张图告诉你——

(记者胡琼之 黄琪 通讯员吴晓奕)

【编辑:毕婷】

(作者:胡琼之 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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