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着火,当然关你的事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邢帆

近日,沈阳一个小区的住宅楼着火,因为离楼梯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住,错失了最佳的救援期,仅仅6分钟,大火就从5楼蹿到了25楼。疑似堵路的车主面对质问,回呛道:“楼上着火,关我什么事?”

新闻里说,这位车主可能住在五楼以下,火灾不是由他引起的,火势蔓延也影响不到他,所以理所当然觉得与自己无关。

这实在是对消防安全的无知。《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幸运的是,这次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火情没能在第一时间控制,火灾造成的损失还是扩大了。据最新消息,公安机关已介入,对占用消防通道车主进行调查。面对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不知这位车主还能否自信满满的问出:“与我何干?”

从公共生活角度看,这位车主也着实缺乏责任意识。一个现代公共人,对自己行为可能给别人,给公共空间带来的影响应有随时随地的责任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权利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对环境、安全、便捷、个人空间、隐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另一方面,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对他人造成影响,对公共环境、公共安全造成影响,这种意识并未同时匹配,诸如任意停车,霸座,阻止高铁关门,网停机坪抛硬币、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其实,不讲责任,权利也不过是无源之水。一个人的权利恰恰来自他人的责任与义务,反之,自己也应该为他人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居住环境来说,如今很多人都住在现代小区,住在高楼大厦中,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要说一个人的车堵住消防通道,导致几十层住户受灾这种大的灾难,在日常生活中,楼上跺脚,楼下失眠,一户水管破裂,几家没水用的情况比比皆是。

权利与责任、义务是文明进步的“两条腿”,唯有双腿并行,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编辑:杨京】

(作者: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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