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5日讯 12月3日,武汉海关为湖北省大树药业有限公司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制发了备案证明。从受理到办结全程仅耗时11分钟。这也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事项“审批改备案”改革实施以来,湖北省办理的首件此类业务。
湖北省大树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拿到了备案证明 通讯员何畅 摄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要求,自12月1日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审批改备案”改革,办理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期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备案有效期也从原来的5年改为长期。
海关人员办理中 通讯员何畅 摄
改革前,企业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要提交10余项申请资料,海关还要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考核,整个流程走完要两周左右,有时需要20天左右。现在申请人只需提交备案申请表并承诺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海关在确认其符合受理要求后,即可办理。办理过程中,企业无需再接受海关组织的专家评审,大大压缩了办理时限。(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石然 何畅)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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