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中国”不是制造流动人口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 鲁珊

这两天,“落户问题”成为全网热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16条意见中最受瞩目的,当数“全面取消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300万至500万大城市落户条件”。

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600多个,但常住人口超500万的城市不到20个。包括北上广深4个超大城市,武汉、重庆、天津、成都、东莞、南京、郑州、杭州、长沙、沈阳等特大城市以及即将够线的西安、哈尔滨、青岛3个“准特大城市”。这些城市在两办《意见》中,将“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其他600余个城市,包括不少名城和省会城市,都将抹平城市门槛,全面放宽乃至全部取消落户限制——“取消限制”,这个词多年来第一次被使用在“户籍”政策上。

近半个世纪以来,大城市从未像今天一样,正在向几乎所有人敞开大门。“户籍”,这个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对中国人最重要的词汇,正在历史的潮流中渐行渐远。

有人说,进城打工、异地定居,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十几年来不是已成为常态了吗?

不然。“户籍”两个字,不只是身份证明,还意味着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的可及性与质量。没有某地的户口,很难名正言顺享受当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甚至很难具有买房资格。区域发展不同,一纸户籍的含金量就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流动、经济发展流动、生产要素流动,带来了人口的流动,两亿多农村劳动人口进城务工。但是,很多人进了城,身份没有进城,人流动了,“户籍”附着的公共资源并未流动,于是两亿进城务工人员被称为“流动人口”,也被文学性地形容为“候鸟”。人口的流动,除了从农村流动到城市,还有从中小城市流动到大城市,这一类流动同样要面对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的阶梯与障碍。

从两办《意见》来看,中国大多数城市的大门正在全面敞开。不只是对高学历、高税收人才敞开,而是对所有人敞开;不是局限于落户门槛的敞开,而是公共服务、用人制度、发展机会的一视同仁。个人迁徙自由,用脚投票,正在成为现实。

以“人的流动”为引擎,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将打破有形无形的门槛与限制,既让国土地理上的横向流动变得通畅,也让社会阶层间的纵向流动变得通畅,这将带来一个看不见的、更深层次的“流动的中国”。

人是发展的基础,更是发展的归宿。“流动的中国”不是制造流动人口,而是在流动中迸发活力,在通畅中激发潜力,更好地保障、促进人的生存与发展,让奋斗成为一个人执掌自己人生的“金钥匙”。两办的《意见》以及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政策,是利好,更是信心——人人都能汇入国家发展富强的洪流中,分享发展红利;人人都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在诗与远方中站得住脚,安得下家,追逐和实现自己的梦想。

【编辑:吴蕾】



(作者: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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