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读经典?

每年年终的时候,除了单位进行的考核外,许多人也都会习惯性地盘点一下一年做了些什么事情。作为老师除了要上课和搞科研这两项常规工作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要数一数今年又读了几本书,读书是件很“私人”的事情,阅读数量的统计自然也就只是给自己一个交代罢了。

若从读书的数量来看,今年与往年“持平”——四十本左右,读书慢似乎已成了一个瓶颈,有时候看到一些荐书专家,声称自己几乎一天读一本书时,就格外仰慕。回过头来看看书架上日益增加的“藏书”,再想想自己阅读时的“龟速”,就难免让人气馁。

记得当年读完英国法史学者密尔松的《普通法的历史基础》时,还“庆祝”了一下,看了几集韩剧给自己放松,因为读这样的书,是对人的智力、耐力和理解力的莫大考验。而最初之所以选择读它,主要是出于备课这一很功利的需要:讲外法史要讲到英国法,英国人写的书当然是首选,原著看不懂,就只好看译著了。只是英国人的普通法,本来就淹没在一大堆的判例中,而密尔松的书又总也没个“结论”,所以看起来总是不得要领。等下一个学年开课,快要讲到英国法时,再拿出来翻看几页,这样断断续续一读就是几年。每年的开学季,会给各种层次的学生推荐参考书目,不过这本书却不在目录中,因为自己都没读懂。就这样过了几年,在通过其他书籍对英国史及英国法有了较多了解后,再翻出密尔松的这本书时,居然已能品出其中的滋味儿,于是终于一鼓作气把该书啃完了!该书曾经给人的“青面獠牙”,居然换成了“慈眉善目”!与读《普通法的历史基础》有类似经验的另一本书,则是美国学者约翰·赞恩的《法律的故事》,前后花了有十多年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给大一新生推荐的书,到他十年后读完了博士,做老师的才勉强把它读完,想想怪羞惭的。

不过,在今年的年终读书盘点中,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将这些感受写出来,主要是想和以往纠缠于读书速度和数量的心态做个了断,因为我觉得今年读到了一本“好书”,这就是以前的专栏文章中也做过介绍的、美国学者莫提默·艾德勒与查尔斯·范多伦合著的《如何阅读一本书》。在介绍了一系列读书的“技巧”后,该书以“书的金字塔”的比喻,对书做了一个分类。我们经常用“浩如烟海”来形容文献典籍图书资料的丰富与庞杂,即便是读书神速又能过目不忘之人,穷其一生也难以读完所有的书籍,这就难免让人发出“人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感叹。而《如何阅读一本书》的作者却告诉我们,在这几百万册的书籍中,“百分之九十九都对你的阅读技巧毫无帮助”。

第二种类型是那些“可以让你学习如何阅读,如何生活”的书,它们是“作者的精心杰作,所谈论的也是人类永远感兴趣,又有特殊洞察力的主题”。这些书可能不会超过几千本,但值得读者去做一次分析阅读,当然,只读一次就可以将其放回书架,用不着再读第二遍!对这类书,我们可以常常翻阅一下,找出其特定的重点,或是重新复习一下其中的一些想法或片段,也就OK了。

而在这几千本书里,会有更少的一些,很可能不到一百种,却是即便读得再通,也不可能尽其究竟的书。因为当我们读完它,把它放回架上的时候,“会发现自己忘不了这本书,一直想着这本书的内容,以及自己的反应。”而当我们重读的时候,会发现“书中的内容好像比你记忆中的少了许多”!其实,书籍还是原来的书籍,而改变的是你自己,原因是在这个阶段中我们的心智已经成长了许多,头脑充实了,理解力也增进了。

对于更高层次的书,当我们重读时,会发现这本书好像与你一起成长了,这是因为我们最初读它的时候,“这本书的层次就远超过你,现在你重读时仍然超过你,未来很可能也一直超过你”。这才是一本真正的好书、伟大的书,“你先前读过的时候,感到心智上的成长,并不是虚假的。那本书的确提升了你。但是现在,就算你已经变得更有智慧也更有知识,这样的书还是能提升你,而且直到你生命的尽头。”在人世间海量的书籍中,这样的书“应该少于一百本”,而且考虑到人们品味的差异等因素,这样的书数目还会更少。而经过时间的淘洗,有些书在经历了人类智识和经验的检验后,确已成为传世经典,这样的书,值得所有人去阅读,并且是一读再读!

以这样的分类来回望曾经读过的书,会发现自己以前在各类书上投放了相同的精力,这是一种很不“经济”的阅读法。读书的目标应该是“读得好”,而不在于读得广,读得多。好的书,对读者的要求也很严格,“如果你所读的书都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你就没法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你必须能操纵超越你能力的书,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只有那样的书能帮助你的思想增长。”这种“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的书,一年能读懂几本,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也许,明年的阅读,就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开始?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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