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立勇等6人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工作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立勇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朱库成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王弘岗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任强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黄长清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彭少怀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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