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0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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