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效监管”撑起养老服务丨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 杨于泽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正式批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并予以公布,其中明确,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要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了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内容。

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标准,意味着对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进入有据可依、有标准可循的时代。此前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也是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的制度一环。一些地方也在国家有关部门之前出台了针对养老服务的监管规范,比如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显示了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的紧迫性与规范化要求。

养老服务业在中国不是新兴行业,但随着快速老龄化,一方面养老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业发展很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亿人,而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共16.38万个,床位总数746.3万张。养老服务,长期处于供不应求,也就一直存在鱼龙混杂的状况,一些养老机构设施落后、服务类型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有时候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对政府来说是一项新工作,但又具有紧迫性。服务业是市场的一部分,监管自然不能缺位,如果没有监管,难免就会有假冒伪劣,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老年人是弱势群体,相对而言,养老机构往往有服务承诺不兑现、养老服务消费者服务体验差的问题,极端情况下曾有服务人员虐待老人、甚至一把火烧掉养老院的极端情况。确保安全,实际上是对养老服务的底线要求;保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人消费体验,这是新时代养老群体对养老服务的更高要求。加强监管,就是确保养老服务的要求性,保障养老服务的基本品质。    

有人担心养老服务“一管就死”,这其实是对市场监管的极大误解。养老服务在中国供不应求,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这是事实。对于养老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如果有关部门不闻不问,必然恶化养老服务品质、降低老年群体的消费体验,强化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敬而远之的态度,从而固化中国社会对养老服务的偏见,这对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是不利的。相反,把这个行业管好了,服务品质提高了,消费养老服务的群体增加了,这个行业才会做大做强。在服务与消费之间,监管可以带来良性循环。   

我国政府正在致力于“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是一个重点,其中自然也包括对养老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长期以来,我国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管并不到位,主要靠行政审批这一个管理工具实施管理,结果是批后不管。近年我国取消了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既不审批又不监管,养老服务行业岂不成了法外之地?监管的目的是规范,规范是对养老服务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养老服务行业负责。监管有效有力之日,必定是养老服务业走向繁荣之期。

【编辑:朱曦东】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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