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的被告卧病在床,一场官司,在被告家客厅开庭

庭审现场 通讯员东成 提供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5日讯(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东成)一位83岁卧病在床的老人,是一起民事官司的被告,不能前往法庭参加庭审,法官特地去老人家中的客厅开庭。1月15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硚口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官司已判决,双方都未提出上诉,正式结案。一起原以为会充满“火药味”的官司,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穿便装步行1.5公里进小区

开庭当天上午8点30分,硚口区人民法院的一辆警车停在了汉西路的一家医院旁,这里距庭审地点还有1.5公里。该法院汉正街小商品市场人民法庭法官王林和助理罗丹,还特意穿了便装,法袍装在手提袋中下车步行。“在老百姓心里,打官司是个丑事,单位老房子住的都是老街坊,容易七嘴八舌,到别个屋里开庭,要降低影响。”法官王林说。

庭审现场 通讯员东成 提供

这个案子是一个房屋买卖纠纷。原告张亮买了赵伟的经济适用房,已入住10年,但一直未过户。等到能办过户手续时,赵伟却去世了。房子继承人是赵伟的女儿赵玲和83岁的母亲金婆婆。两位继承人想到房子涨价了,希望张亮能给予一定的补偿后再协助过户。张亮觉得这个要求不合理,遂将婆孙俩告到了硚口法院。

“房款早给了,房都住了好多年,现在抵赖不过户!”“卖房款我老太婆一分钱都没看到,还成了被告!”原被告双方都有气,办案法官王林很头疼。立案后,王林通知婆孙俩来法院沟通案件,当时怀孕8个多月的赵玲是妈妈搀着来的,婆婆则常年卧病在床来不了。而原告还是癌症晚期,想早点了却这桩心事。

考虑到金婆婆身体状况,王林向院里请示,去婆婆家里开庭,院里当即特批了。让王林没想到的是,明明是为婆婆着想,婆婆却不点头。“老人觉得打官司是丑事,警车一开进小区,她家的丑事全传遍了。”煲了多次“电话粥”,王林才说服了婆婆,“警车停得远远的,法官穿便装步行进小区,关起门开庭,不在楼道里谈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事。”

庭审用的玻璃茶几“多擦几遍”

庭审当天上午8点45分,法官王林敲开金婆婆的门,不谈案件先拉家常,问她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得知婆婆的房子可能面临拆迁,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她:“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打我电话!”

“客厅的玻璃茶几用抹布多擦几遍,别弄脏了案卷!”拉完家常,婆婆和气了,一件事反复叮嘱,还忙着招呼儿媳给法官泡茶。

庭审现场就设在金婆婆家的客厅里。庭审适用简易程序,开庭用的笔记本电脑和案卷摆在茶几上。参加庭审的有原被告及其家属、代理律师、证人,11人挤在10多平方米的客厅里,板凳只有5个,还有几位站着。婆婆躺在床上,卧室门开着,可以看到客厅里的一举一动,能听到各方的谈话。

以为“火药味”很浓的庭审异常和气

房子是老百姓的大额财产,很多人奋斗一辈子也就买得起一套房。在王林过往的司法实践经验里,房产纠纷案开庭,原被告大多吵得不可开交,不肯退让一步,甚至有的差点动手。

在这件案子开庭前,王林还担心双方一旦吵起来,会引来街坊邻居,造成不好的影响。然而,原本以为“火药味”很浓的庭审,却出乎他的意料,“原被告双方态度都很平和,并且对案件事实部分没有抵赖的,整个庭审1个半小时,没出现一次争吵。”

“法官为我们着想,都上门开庭了,很受触动!”一方当事人透露,这次庭审很“平和”,不是双方没分歧。事实上,庭审结束后,法官做过庭后调解,但双方都坚持己见、没成功。但是,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了法官定纷止争的善意,火气都消了,能冷静下来“想通法理”,也愿意相信法律。

2019年11月7日,硚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金婆婆与赵玲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涉案房屋过户到张亮名下。15天后,原本坚持要30万补偿的金婆婆却没有上诉,一起原以为会充满“火药味”的官司,得以圆满解决。(文内涉案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张玲】

(作者:贾雪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