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组织相关冬令营夏令营!教育部要求强基计划试点高校严守招生“十严禁”

2019年北京大学迎接新生入学现场  驻京记者柯立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6日讯(驻京记者柯立)1月1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明确今年(2020年)起,2003年开始、持续了17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被“强基计划”取代。

教育部还强调:“强基计划”要健全公平公正保障机制,36所试点高校要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十严禁”。

教育部要求:所有报名考生都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严格高校考核,笔试、面试均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入围高校考核的名单、最终确定录取的名单,都必须公示,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教育部在《强基计划招生程序及管理要求》中强调的“十严禁”包括:

——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与强基计划招生挂钩的冬令营、夏令营及考核工作,或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报名、考核等有关工作;

——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

——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

——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录取;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强基计划招生高校范围,或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违反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2020年1月15日,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驻京记者柯立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教育部关于“强基计划”的系列文件中,发现这次高校招生录取改革非常强调公平;对于学生的身体素质也非常关注,要求有关高校于2020年7月4日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组织高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消息指出: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 “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

【编辑:刘益谦】

(作者: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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