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新规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发展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17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张兴)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武汉市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制度》,支持广告创意产业园做大做强。

据悉,近年来,国家、省、市层面多次发文要求促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我市《广告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明确提出了“加快广告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具体要求。

在社会各界努力及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1个,汉阳造国家广告创意产业园区;国家级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2个,分别是“ovu”创客星、湖北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3个,包括楚天181文化创意(广告)产业园区、武汉创意天地广告产业园区、武汉杨园科技广告创业园区。这些园区吸纳广告产业以及直接关联企业1000多家,包括数字媒体、艺术创作、动漫影视、文化衍生产品研发等全链条,发挥着良好的聚集、辐射和引领作用。

新出台的《制度》从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规则、主要任务等四个方面予以明确相关事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基地)高质量发展。

该《制度》明确,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中,加强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指导、服务、监管,及时解决属于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基地)建设发展中的其他问题。

市广告协会发挥职能优势,为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服务,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引导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从事广告活动,在规范中健康发展,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基地)诚信建设。

广告产业园区(基地)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机制,有效组织开展管理和运营。

服务广告产业园区(基地)发展主要有十个方面工作和任务,学习贯彻有关广告管理法规、落实有关园区(基地)管理要求、配合做好广告监管、共商发展对策与措施、参与有关广告行业活动等。

【编辑:丁翾】

(作者:刘睿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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