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又一批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1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杨槐柳)21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又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公安部和省市表彰。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民警代表表示,荣誉值得珍惜,使命更要担当,将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状态投入新工作,为城市平安建设持续奉献。

据悉,2019年武汉公安系统共有127个战斗集体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1360名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45个集体和5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武汉市公安局首次成建制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武汉市公安局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专班、某重大案件专案组也荣立集体一等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江夏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特警支队等23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4个集体获得国家级表彰。受到表彰的规格之高、人数之多前所未有。

2019年,武汉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全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大庆安保”“军运安保”任务;紧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案件不放,实现命案、枪案、抢劫案、抢夺案“四案全破”;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案侦办涉黑案件29起,查封、冻结、扣押部案资产23.88亿元;坚持风险评估,30项3000余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任务“零事故”;打造建成500个智慧互联、惠民利民、共建共享的智慧平安小区,确保小区基本实现“零发案;“雪亮工程”实现三环内全覆盖,视频支撑破案作用率保持90%以上;探索实行的强制戒、自愿戒、社区戒、约束戒等“四戒联动”模式在全国全省推介……

一年来,树标杆、学先进、创佳绩在武汉公安队伍中蔚然成风。“刘五桥交警示范岗”“夏清良校园警务室”等为优秀民警打造的为民服务平台成为践行新使命、争创新业绩的示范引领。

2019年6月25日,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刘五桥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9月27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夏清良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武汉公安英模总数继续在全国同类城市保持前列。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还坚持精心打造警营品牌,参照“时代楷模”“公安楷模”发布宣传机制,在全市公安系统广泛开展“汉警楷模”“最美青年汉警”“最美辅警”“最美警嫂”“百佳辅警”“最美辅警”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中国好人”刘俊临危不惧、挺身护民,青年汉警方洋科技兴警、为智慧警务贡献才智,扶贫干部被村民请愿挽留、辅警胡亮斌舍生忘死、火场救人……这些广大市民耳熟能详的故事,让功模典型的感人故事和精神深入人心。

武汉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2020年,该局将进一步推动武汉公安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队伍。

【编辑:毕婷】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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