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加强疫情所需物资价格监督检查意见:哄抬价格将立案查处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5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武严)“从即日起,全市各市场监管局应当加强疫情应对所需药品、医用器材、消毒用品、食用农产品等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短斤少两,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哄抬价格。”25日,正月初一,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2020年第3号)精神,发布《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涉嫌存在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影响市场交易秩序的,将立案查处。

据介绍,广大群众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意见》要求,收到市民价格举报投诉后,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并固定证据,认定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书面回复举报投诉人(邮件、短信、微信回复的,应当留存证据)。不构成违法的,也应当向举报投诉人电话回复说明,并做好记录。

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型肺炎疫情的发展,湖北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武汉市宣布进入战时状态,发布此《意见》是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编辑:丁翾】

(作者: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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