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自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现就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问:对哪些机动车将实行禁行管理?

◇答:对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机动车实行禁行管理。

◆问: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答:交管部门将通过智慧交通系统,对禁止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提前24小时告知车主,未接到短信通知的机动车可以通行。

◆问:遇紧急情况和群众生活急需,机动车需要通行怎么办?

◇答:先通行,再到交管部门补办手续。

◆问:对违反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何处理?

◇答:由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记12分。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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