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27日18时 省慈善总会共接收4.08亿元社会捐款 目前已全部拨付 分配方案在这里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8日讯(记者朱佳琦 通讯员陈思)截至1月27日18时,湖北省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4.08亿元。1月28日,这批捐赠款已全部转赠全省各地慈善会,用于支持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参考财政预算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所拨付善款主要用于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医疗机构救治费支出和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试剂、防护用品的购置等相关性支出。

省慈善总会将与17个受赠市(州)慈善会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反馈和使用完毕专项审计要求。同时,已确定每两天提出一次捐赠款分配方案,让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在最短时间到达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

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1.武汉市9000万元(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向捐赠3000万元),拨付武汉市慈善总会;

2.黄冈市6000万元,拨付黄冈市慈善总会;

3.孝感市4800万元,拨付孝感市慈善总会;

4.咸宁市2500万元,拨付咸宁市慈善总会;

5.荆门市3000万元,拨付荆门市慈善总会;

6.荆州市2000万元,拨付荆州市慈善总会;

7.十堰市2000万元,拨付十堰市慈善总会;

8.随州市2000万元,拨付随州市慈善总会;

9.襄阳市2000万元,拨付襄阳市慈善总会;

10.恩施州1000万元,拨付恩施州慈善总会;

11.宜昌市1500万元,拨付宜昌市慈善总会;

12.黄石市1500万元,拨付黄石市慈善总会;

13.鄂州市1500万元,拨付鄂州市慈善总会;

14.仙桃市800万元,拨付仙桃市慈善总会;

15.天门市700万元,拨付天门市慈善总会;

16.潜江市400万元,拨付潜江市慈善总会;

17.神农架林区100万元,拨付神农架林区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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